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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实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发布时间:2022-02-25 11:27:03   浏览:566次

山东实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长期以来,许多企业更加关注生产效率的提高,更少关注人才的发展,重用轻教现象明显;或担心水兵学习技能,拥抱他人,让相对较高的投资浪费,间接造成不敢培训的困境。这种情况预计将在山东发生变化。近日,山东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实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的意见》,建立并实施了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持。

据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培训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我省作为人口大省,劳动力供过于求的就业总量矛盾将长期存在,劳动者技能水平与岗位需求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将越来越突出。《意见》针对解决了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主体责任不明确、就业培训资金分散、技能人才评价方法单一等问题。

为了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的起点应明确,我省提出了技能储备培训的概念。对于城乡未继续进入初中和高中毕业生、档案卡贫困劳动力和子女、城乡生活津贴家庭劳动力、高校学生(包括技术人员高级班、预备技术人员班和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毕业生)等,开展劳动准备制度、雨露计划、技能扶贫行动、技术机构服务扶贫行动、大学生职业技能培训技能储备培训,加强职业指导和职业规划,储备一批高素质的技能工人。

企业是工人进行技能培训的主要作用。我省支持和鼓励规模以上企业依法在当地建立培训中心、职业院校、培训基地等,积极承担培训任务。通过政府购买职业培训服务,降低企业建立职业培训机构的成本。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扣除学生实习培训支付的报酬和其他费用。同时,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培训优势,开展职业培训机构试点,依托职业院校建设集职业教育、公共培训、技术人员培训、竞赛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于一体的职业培训机构,承担公共就业和培训服务的任务。

目前,技能人才的评价只有专业资格。充分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重主体作用,完善宏观管理、标准建设、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服务保障等工作体系。鼓励用人单位和第三方评价机构根据技能人才的工作特点,实施差异化技能评价,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建立基于企业岗位培训和技术竞赛、省内竞赛和国内竞赛、国际竞赛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完善职业技能竞赛评价体系。

《意见》建议实施城乡一体化补贴政策。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合格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有就业创业意愿和培训意愿的城乡各类工人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加强重点优惠,将高校学生就业创业培训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

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标准提高到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90%,将企业项目纳入新旧动能转换十大产业重大项目数据库或职业指导目录短缺的工种。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定的费用可列入企业职工教育资金。

我省还将实施特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对在特定时期和条件下面临集中失业风险的重点群体,根据影响程度和影响规模制定特殊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困难企业组织职工在职培训,所需资金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资金中列出。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评价合格后,不足部分可以得到就业补贴资金的适当支持。实施特定群体培训期间的生活费补贴政策,对城乡未继续学习的初中、高中毕业生、登记贫困劳动力和子女、城乡生活津贴家庭劳动力、独立就业干部、退伍军人和复员干部,在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

在资金方面,我省要求各级政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整合,充分利用就业补贴资金、失业保险资金、专项培训资金、大学生创业指导计划支持资金、职工教育资金等,优化分配流程,提高使用效率。地方教育附加费按规定比例用于职业教育。企业应当依法全额提取职工教育资金,确保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个人为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竞赛提供资助和捐赠。

据介绍,下一步,我省将组织开展齐鲁技能、工匠精神进入教室、车间、车间、寻找新时代鲁班等活动,大力发扬工匠精神和模范精神,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吸引力,创造尊重劳动、倡导技能、鼓励社会氛围。